局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景司发[2008]8号《关于举行2008年全市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安排,2008年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及2008年全市公民重点普及法律知识考试分别定于2008年11月29日和2008年12月6日举行。请局各位领导干部、职工按时参加 统一考试。
一、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对象、时间、地点通知如下:
考试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考试对象: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考试时间:2008年11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考试地点:统一在局本科室参加考试。
二、公民重点普及法律知识考试
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所有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干部、职工于2008年12月6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在局本科室考试,实行开卷考试。
统计局人法科
200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