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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机构职能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08-10-31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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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
| 工作职责 |
(一)拟定全市性统计工作规定、统计改革、统计现代 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制定全市统计报表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补充制定地方统计标准。 (三)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性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县(市、区)、各部门和涉外民间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县(市、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市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四)根据市政府安排,组织完成国务院统一布置的工业、农业、人口、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投入产出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专项调查。 (五)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指导协调全市统计系统的统计信息咨询工作。 (七)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各县(市、区)统计部门的数据库网络建设。 (八)受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委托,管理全市县(市、区)的统计事业经费;管理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依照《统计法》规定,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九)组织管理全市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全市统计科研工作,对统计科技网络进行指导和协调。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内设机构 |
办公室、综合科、工交科、贸易科、投资科、社会科、人事法规科、计算站、监察室、农调队、普查办、信息服务站、景德镇市企调队、统计科学研究室 |
| 地 址 |
市政府 |
| 电话传真 |
0798-8389958 |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0798-8389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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