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全面提高我市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统计工作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为科学决策服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方面所起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把统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制定决策、做出重大部署和决策时注重听取统计部门的意见,真正把统计部门当成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统计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各级政府领导要经常听取统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关心、支持统计工作,帮助统计部门改善工作条作。要逐步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保障其工作所需经费,特别是对国务院决定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省、市部署的各项统计调查监测任务所需经费,要根据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统计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
二、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江西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基层和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制度,规范各项统计工作程序,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渠道的畅通,解决数据不准、不实问题,促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要加强县(市、区)统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人员编制、办公经费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调动,应征得市政府统计部门同意;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大力推进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要充实基层统计力量,各乡镇(街道)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统计工作量,设立统计站或至少配备1名专职统计员;企业也应根据需要设置统计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征得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同意;要加强乡镇(街道)和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要加快推进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县(市、区)政府要把统计信息工程建设作为政府电子政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对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结构”的原则,建立本级网站,上联国家和省、市统计信息网,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
三、严格统计管理,整合统计信息资源。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统计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各部门在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统计报表时,要送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核备案;事关全局的统计数据一律以政府统计部门数据为准。市、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统计的协调力度,经常督促和检查部门统计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统计资料管理。市、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统计指标的审核、评估和监测。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主管部门对有关经济总量指标和主要专业统计指标数据的公布使用,必须以市政府统计部门核定后的数据为准,不得擅自修改历史统计数据;各部门及新闻媒体如要公布未经政府统计部门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须经同级政府统计部门的同意。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数据,应由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负责统一对外发布;凡涉及目标考核的统计数据,须经政府统计部门核准。三是加大统计宣传力度。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法律、统计知识及统计工作的宣传,让社会各方面更加了解统计、关心统计、支持统计;各级新闻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统计宣传工作,建立统计信息发布的有效制度,为不断优化统计外部环境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推进依法治统,坚决制止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一是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依法办统计、依法管统计、依法兴统计活动,推进各项统计工作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促进全社会依法统计氛围的形成。要把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要进一步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权威。二是完善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实行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建立日常的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举报制度。市、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要建立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要依照统计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是切实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是依法治统,确保统计人员素质和统计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统计从业资格的认定工作。各 级统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扩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社会影响。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整体素质。统计是一门涉及面广、边缘交叉性强的科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统计工作需要一大批热爱统计工作、精通统计业务、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熟悉经济管理、敢于坚持原则、工作作风扎实的复合型人才。各级各部门要重视统计人才培养和统计队伍建设,着力创造能够留住人才、吸引人才、使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塑造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好的统计队伍,提高统计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要加强统计职业道德规范。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及其统计人员要率先学习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公务员行为规范,加强以统计职业道德规范为核心内容的统计文化建设。要认真抓好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从事统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统计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及时更新知识,适应岗位要求,为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奠定扎实的基础。要切实保证统计人员素质,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在增加人员编制时,属于公务员序列的,一律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其他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热爱统计工作并具备统计专业知识的人员中选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