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将行政许可法中的便民原则落实到实处,经江西省外国专家局批准,景德镇市外国专家局是全省试行实行外国专家管理服务窗口延伸8单位之一,试行期为2008年7月至12月31日,试行期间市外国专家局可以办理如下委托:
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受理和发放;
二、外国专家证件的申请受理和发放;
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申请受理和初审。
特此公告
景德镇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