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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
信息分类:本级政府(部门)介绍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08-05-04 00:00:00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00440-0101-2008-0001
  责任部门:市人防办公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景德镇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景党发[2002]24号通知精神,设置景德镇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西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防工作的规章和措施。
   2、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防建设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对人防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组织编制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制人防演习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承担与人防工作有关的应急救援及城市防灾救灾任务。
   5、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定人防通信警报组网原则、方案,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对人防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保障全市人防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防无线电管理。
   6、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人防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工作。
   7、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防教育计划,规定人防教育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防知识和技能。
   8、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9、战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10、承办市政府、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景德镇市莲花塘
 单位法人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0798—8223968
 邮政编码:333000        
 监督投诉电话:0798—8223617
 监督投诉和业务来往电子信箱:tryit6@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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