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农业局
景农字[2011]147号
关于加强“双抢”期间粮食生产管理的意见
关于对水产生产企业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水产质量安全水平,强化渔业投入品的规范管理。确保在广东大运会,景德镇瓷博会、江西城运会等大型活动期间的水产品食用安全。经研究决定,将组织对全市各水产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渔业合作社及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1.全市各水产生产单位、苗种场,专业渔业合作社及相关运销大户;
2.检查相关单位及合作社的相关规章制度,生产记录;
3.水产苗种生产单位的苗种生产许可证;
4.各生产单位的水产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及渔料、渔药仓库及周边生产环境;
5.运销大户的销售记录。
二、检查时间: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三、检查方式:
1.各县(市、区)农业局对本行政区域内水产生产企业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2.市农业局根据县(市、区)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3.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
4.做好配合部省级相关水产品监测机构的抽检工作。
请各县(市、区)农业局近期先对本辖区内的水产企业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2011年9月30日前报市农业局渔政管理站。以便市农业局根据各县(市、区)自检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农业水产 生产企业 检查 通知
景德镇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1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