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在市政府3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分管民政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双退”领导小组成员,中央,省直驻景、市直大型企业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民政局、劳动人事局负责人,退伍办主任80余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兴超、副市长于秀明、市政副秘书长汪东明出席会议、陈兴超在会工作了讲话。
会上,市民政局局长汪小玲代表市“双退”领导小组通报200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落实情况,对2008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落实进行具体部署;市政府副秘书长汪东明宣读市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陈兴超就抓好全年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的落实,强调四点意见: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都要认清形势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大意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二、顾全大局、严肃纪律,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完成。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和组织形式,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接受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做到执行安置任务不打折扣,完成任务不讲条件,维护安置计划的权威性。确保党和国家各项安置政策的落实、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三、深化安置改革、共建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社会氛围。要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措施、落实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扶持退役士兵走自谋职业之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安置经费的落实到位并及时兑现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一次性补助。四、加强领导,克服困难,确保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圆满完成。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安置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抓好落实。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责任。财政、人事、劳动、编制、公安等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民政部门要做好协调督促工作。
最后,于秀明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要认真落实2008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在今年11月底完成任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2005]23号文件精神,解决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的难题;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