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十一月是江西省的“野生动物宣传月”,我市围绕“人与动物和谐相处”这一生态文化建设主题,开展了以“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为主题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利用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深入各乡镇村组,巡回播放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把宣传活动与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对餐馆、养殖场、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认真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市场开展检查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