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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局
 
信息分类:机构职能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08-04-30
  公开时限:限时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00380-0102-2008-0001
  责任部门:市粮食局
      
工作职责

市粮食局工作职责  

    市粮食局是为全市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和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统一部署,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管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全市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对全市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管理;保障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全市军粮供应与管理;起草粮食应急预案,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及参与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

    (三)负责对全市粮食流通市场各经营汉族体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对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承担、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指导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四)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审核汇总全市社会粮油商品统计报表;组织开展市内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的检测以及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的建议,并指导实施;拟订储备粮油技术操作规程;承担中央储备粮与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受理报批和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资格认定;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的质量和数量管理;承担对全市储备粮油储存设施与设备的登记、统计和使用管理;协调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物资的调运。

    (六)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全行业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全市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科研活动及科技成果推广和鉴定;负责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在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及施行许可工作;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草拟粮油行业产品地方质量标准,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地方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粮食财务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协助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协调市级储备粮油信贷资金供应、补贴的结算;负责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管理;指导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粮食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市粮食局机构设置

  

 

市粮食局内设6个职能科: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对外联系工作;制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审改;负责政务、文秘、信访、保密、机关办公自动化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综合性会议组织、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技术等级及职称评聘工作;负责粮食系统人员、工资和机构网点的统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及粮食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调控科

    负责落实粮食购销政策和计划,监督、检查基层粮食部门和社会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及省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粮油收支平衡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对全市粮食流通实行宏观调控;组织指导全市粮油收购及城乡粮油供应管理(含军队、学校供应)和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管理;负责全市粮油商品流通统计报表的汇总,并做好粮食总量平衡分析;指导区域内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负责粮油市场信息监测和预测工作,做好市场的预测、分析和管理工作。

    (四)行业管理科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市粮食企业进行新技术推广和新产品开发,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全市粮油科技和粮油工业企业的统计,并提供统计分析材料;指导行业的对外交流与经济合作以及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做好系统内粮油质检工作;指导粮油企业制订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和完善内控措施;指导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财务会计科

    指导与监督粮食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全市粮食企业年度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定期汇编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分析全市粮食系统财务执行结果;做好政策性收购和调拨资金的计划与衔接安排,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对国家各项粮食补贴费用的分解核拨;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负责对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

    (六)仓储管理科

    负责粮油储运基建以及相关的制度建设;负责省级储备粮的管理、布局调整和推陈储新安排;协助管理区域内的国家储备粮;负责全市粮食仓政管理,做好仓库规划布局;监督检查全市粮油库存、质量和安全;根据上级粮食部门供需平衡计划及本市粮食市场需求状况,组织调(购)入粮油商品;指导全市粮油包装器材的选用和管理;编制全市粮食系统仓储基建计划,并按程序对基建项目进行管理,对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局仓储基建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系统防汛调度及防汛物资的紧急调运。

    市粮食局还设有: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及群团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地    址 景德镇市森林公园50号
电话传真 0798-8333620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市粮食局 纪检监察室:833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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