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监察上级部署的各项重要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党的纪律宣传、教育工作;
5、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6、受理、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违纪案件;
7、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8、参与有关教育的热点难点工作;
9、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