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市直教育事业费年度预算和决算; 2、负责教育经费的多渠道筹措、监督使用和管理; 3、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财会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 4、拨付直属单位及局机关的教育事业费及城镇教育附加费; 5、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外资贷款和部分专款工作; 6、负责全市教育统计信息汇总和财务预算内外资金的汇总工作; 7、负责直属单位劳动指标统计汇总工作; 8、参与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及年度计划; 9、参与负责拟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指导性招生计划; 10、与有关部门共同拟订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11、负责直属单位公用医疗费的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2、负责直属学校和全系统的绿化管理工作; 13、负责审计系统内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14、对直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检查; 15、检查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 16、负责机关经费与财会工作,机关固定资产建帐工作; 17、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教育民生工程工作; 18、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