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治理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开字[2006]15号
司属各部门:
根据省建设厅赣建办[2006]26号、景建党发[2006]16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市建设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景德镇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海根 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建国 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副经理
王 颖 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副经理
查建民 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由田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综合协调。
二OO六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商业贿赂 领导小组 通知
抄 报: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办公室 200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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