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廉租住房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840万元资金支持
经不懈努力,我市争取到2008年新建廉租住房规模4.5万平方米,补助投资840万元,其中市区3万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600套,补助投资600万元;乐平市1.5万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300套,补助投资240万元。
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发改投资【2007】3676号)精神,市发改委一方面积极做好跑步进京,争取国家和省发改委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会同市房管局等单位,认真协调有关县(市、区)和部门编制我市新建廉租住房规划、建设计划,得到了国家和省发改委的肯定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