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2008年规范性文件
制定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二00七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种类
责任领导 职务 电话
责任科
(室) 科长
(主任) 电话
起
草
小
组
成
员 姓名 职务 单位
所
依
据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目
录
立
法
的
必
要
性
和
可
行
性
规
范
的
主
要
内
容
涉
及
的
部
门
立
法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情
况
经费预算
送审稿呈市政府的时间
备
注
说明:
1、在“项目种类”栏中须注明所申报的项目属地方性法规或省政府规章;
2、由两个以上部门联合起草的,“申报单位”栏由牵头部门盖章,其他部门在“备注”栏盖章;
3、申报废止的项目应在“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栏内填写废止的理由,其他各栏酌情填写;
4、每个项目须填报一式二份;
5、此表可复印。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